xx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节约能源资源,减少公费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规定的市、县(区)、乡(镇)三级各类公共机构。第三条各级公共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第二章节电管理制度第四条加强节约用电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电科学知识,增强节电意识。第五条科学使用空调,改进空调温度控制方式,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除特殊区域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提倡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充分利用自然风,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室内不吸烟,无人时关闭空调;定期清洗空调设备,提高空调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