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为切实做好我局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提升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更好服务领导决策,增强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影响力,助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局机关各科室。二、考核内容每年信息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三、考核标准本办法所指的信息宣传工作主要包括:国办约稿,上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级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门以及报送人民日报、科技日报、xx日报、xx日报、学习强国、局官网、“xx科技”微信公众号的日常工作信息。信息宣传工作总分由基础考核分和加分项构成,纳入各科室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一)考核计分—1—全年基础考核分60分。完成每月信息报送目标任务数的,月考核基础分记3分,未完成每月报送任务或完成质量较差或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扣2分。完成一次国办约稿被采用的每条加5分;被省委、省政府两办或科技部采用的每条加4分;被市委市政府或省科技厅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