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xxxxx机关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二、新一届委员会在“公推”的基础上,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大会的选举工作,由本届机关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三、新一届机关委员会拟由9名委员组成。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青年委员、学习委员、保密委员各1名。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新一届机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1名(其中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五、新一届机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本届机关委员会委员会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报上级党组织研究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张榜公示。六、新一届机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公示无异议之后,提交党员大会正式选举。七、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