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委员会党员档案管理制度一、收集制度1.按照党员档案材料收集目录的收集范围,收集党员档案材料。做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保质保量、安全保密。2.了解和掌握形成党员档案材料的信息及规律,及时向各支部收集归档材料,并与市直机关工委建立联系制度。3.归档材料应真实规范,完善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由组织形成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组织印章,个人撰写的材料有形成时间和本人签字。4.对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按收进材料的时间顺序,登记在党员档案材料收集目录上,并在当月内归入档案袋(盒)。5.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通知形成材料的支部及时更正或补送、补办手续,限期报送。6.统一布置填写的归档材料,应限定时期,及时收集,逾期不报的,予以催收。7.定期核查所管理的档案,发现所缺材料,及时登记,主动向有关支部查询索取。二、查(借)阅制度—1—1.查借阅党员档案必须由人事科在填写好《申请查阅党员档案报告表》后,经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