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合作社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工作的意见近年来,我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以下简称信用互助业务)稳步开展,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离市委、市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期待差距仍然较大。为更好地解决农民融资难、融资贵,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就进一步做好信用互助业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推进力度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是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合作经济组织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实力的现实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要求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2018年底,我市成为全省首个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充分认识做好信用互助业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供销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