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党员谈心谈话制度第一条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各级党组织的谈心谈话活动,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谈心谈话范围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之间,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群众之间开展谈心谈话。第三条谈心谈话形式(一)集中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前,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约谈。个别谈话1、提拔任用、岗位调整、承担重要工作任务的必谈,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3、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14、工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