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民生绩效考核体系要做到“四个必须”改善民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问题。它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诉求,也是执政为民理念的集中体现,更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有效选择。因此,地方政府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的多元主体评估机制,构建以改善民生为轴心的指标体系是必然选择。地方政府在绩效评估体系中设立民生指标有利于在“xx”期间完善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把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具体化、操作化;有利于把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问题落到实处,推进社会建设和加速社会转型;有利于推进政府转型,把民生问题的解决作为考核提拔干部的尺度,实现在用人取向上的民生导向。当前,要完善民生绩效考核体系应着重做到以下“四个必须”:一是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设立民生指标的尺度。xx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