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由“壹号秘书”微信公众号群友无偿分享,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证党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乡镇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含总支、党委,下同)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乡镇、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第三条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努力成为团结带领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坚强战斗堡垒。第二章组织设置第四条乡镇应当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乡镇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条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村,应当成立党支部;不足3名的,可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