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示范岗”创建管理制度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全系统尽责担当、敬业奉献、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党员形象,局党组决定在系统内开展“党员示范岗(先锋岗)”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通过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在“十项重点工作”中争先锋、在服务群众中争先锋、在处置急难险重任务一线中争先锋示范活动,充分发挥党建助力高质量发展作用,使系统内的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得到再提高,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更好地为发改事业和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作出更大贡献。二、创建范围按照党员总数x%左右的比例,坚持科学设岗、公开亮岗、动态调岗“三步走”工作方式,围绕推进“十项重点工作”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中心工作,以为群众办实事、提升党建品牌为着眼点,创建“党员示范岗”,不断激发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