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行动方案2022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夯实基础、重点突破的关键之年。近日,《市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明确了今年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根据《方案》,我市围绕“首创首成”的工作目标,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工作理念,聚焦城市建设与管理提升,突出市民文明素质培育,将开展14项系列专项行动,聚焦补短板和民生焦点,以14项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和突破口,进一步强弱项、消盲区,带动整体创建工作深入推进。(一)交通秩序治理专项行动一是严查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主动礼让行人、车窗抛物等行为。开展市中心城区电动三轮车治理,整治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乱穿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乱象,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整治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加大对外卖、快递、环卫、渣土车等特殊车辆的管理力度,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