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第一章术语和定义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1.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旅游费用包括:(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3)住宿费;(4)餐费(不含酒水费);(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7)导游服务费;(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旅游费用不包括:(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2)办理离团的费用;(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