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道临聘人员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街道临聘人员的管理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参照《xx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街道临聘人员为街道自聘人员和区职能部门聘用交由街道工委统一管理的人员。其中街道自聘人员含街道中层干部类、文员类、内勤类、工勤类、综管类人员;区职能部门聘用人员含综治、城管、工会、社保、低保、残联等专干或协管人员。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一条街道临聘人员的日常管理主要由其所分配的办(所、站、队、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具体负责。需交流调整时,经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及相关党政领导酝酿后,由基层党建办拟订方案提交街道党政会议研究决定,再由所接收的办(所、站、队、中心)于5个工作日内到基层党建办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属于中层干部类的,由党建办发文并统一送到位。第二条街道新聘人员,必须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