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班子建设标准一、党组织机构设置1、XXX单位设基层党的委员会(党总支)1个,下设行XXX、XXX、XXX党支部。2、基层党的委员会(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可设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等委员,党员人数多的支部可考虑增设副书记。党支部应从有利于开展党建工作的实际出发,选配专职或兼职支部书记。注意培养和选拔工作执行力强,促进单位发展带动力强,服务职工群众影响力强的党支部书记。3、通过选举产生的基层党的委员会(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委员应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或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及时补选,也可由上级党的组织调动或指派。二、党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