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主席在集中学习新修订政协章程时的研讨发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决定这一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对政协章程进行适当修改,是贯彻中共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和重要举措。今天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新修订的政协章程,对于我们进一步学习章程、贯彻章程,更好履行政协职能具有重要意义。下面,结合学习情况谈些体会。一、人民政协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新修订的政协章程总纲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