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特赦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全面抓好我局特赦部分服刑罪犯工作,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特赦案件工作办法》及《陕西省公安厅开展特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市局各相关部门、警种开展特赦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2015年8月29日)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的办法》,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特赦案件工作办法》及《陕西省公安厅开展特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严格组织实施,依法、妥善做好特赦部分服刑罪犯工作,确保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特赦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