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双随机抽查相关事项的通知》(环函〔〕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号)工作要求,我局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开展了年本部门内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了抽查事项完成覆盖%。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一)平台建设使用情况。年起,原市环境保护局印发了《关于转发<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函〔〕号),开始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并通过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的“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开展任务派发,执法人员通过执法终端检查录入等工作。年月日省生态环境厅在建设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以下简称“智慧监管系统”),集成“信用评价”“综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