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舆情处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负面舆情,是指有可能或已经对中心工作和形象产生不利影响的新闻媒体负面报道或负面言论。主要发布媒体包括:报刊、电视、网站、贴吧、论坛、博客、播客、微博、抖音、新闻评论以及跟帖、转载等。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及各县市区分中心发生的负面舆情事件的应对和处置。第三条负面舆情应急处置,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沟通,快速响应”原则,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根据负面舆情的级别和影响程度,科学高效、依法合规处置,第一时间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和控制负面舆情。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为统筹协调负面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中心成立负面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主任担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不定期研究舆情动态,总结工作开展情况,负责负面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明确x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负面舆情监测、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