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人民医院党费、团费管理使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党费、团费的管理,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XXX〕XX号)、共青团中央《共青团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规定》(中青发〔XX〕XX号)和财政部颁布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党费、团费的使用应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第三条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党办承办;团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团委承办。党费、团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财务处代办,并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单立账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党费、团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指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第四条党费、团费管理工作人员(含党办、团委及财务部门)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团费管理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第五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