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全覆盖轮训工作暂行办法第一条参训对象。全县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第二条参训时间。全县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分期分批组织到县纪委监委进行全覆盖轮训工作,轮训工作自2020年4月起正式启动,每期轮训时间为三个月,每期从各纪检监察联系室的乡镇中选定1名至2名纪委书记和纪委副书记参加轮训,33个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在一个统计年度内全部轮训一次,上一阶段轮训工作结束后庚即启动下一轮轮训工作,依次轮训。第三条参训方式及内容。县纪委监委根据参训人员的实际情况,将人员合理分配到委机关各室(部)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并指定1名业务能手“一对一”进行传、帮、带式的定点培训。轮训采取集中培训、实战轮训、以案代训等方式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围绕政策理论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信访受理、初核调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进行,着力提高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储备能力和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水平。第四条轮训准备。参加轮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