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巡察组关于对某局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10月14日至12月14日对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3年4月10日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我局党委针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委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监督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等工作。组织召开巡察问题整改推进会3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并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公安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方案》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根据《方案》要求,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