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根据省、市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先进乡镇、示范村考评激励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按照“五路共进、全域振兴”发展战略,结合区域特征和发展水平,按照中路、北路、东路、南路、西路分类开展县级考评激励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突出产业兴旺和生态宜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行分类区差异化考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综合评价、群众认可原则;坚持结果运用导向,实行择优正向激励,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第二章组织实施第四条考评工作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1—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县级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