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3年度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根据《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度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2023〕号)文件要求,对照《2023年度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标准,我县逐项开展自查自评,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县教育基本情况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55所,其中村小及教学点26所,小学20所,初中1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1所(含民办1所),完全中学1所,高级中学1所,职业高中1所,特殊学校1所,水上运动学校1所,教师发展中心1所,幼儿园79所;在校学生60224人,在编在岗教职工3240人。二、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5分,自查得分5分)1.我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10月7日、11月28日分别召开会议,研究教育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县委常委于2月12日、6月11日、8月18日分别召开常委会,审议通过《自治县创建市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县工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