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理论学习中心组“学纪”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交流三个方面内容:一、保持“敬畏之心”,始终做到“对标看齐”。“知纪”主要是要在“学”的基础上,进一步弄清楚能干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所以第一部分就不用谈“学”的问题了,有很多种写法,那么我下面给大家拟写了三个小标题。一是知行之所“循”。所谓“循”,就是依据是什么,方向是什么,这里讲讲认识层面的问题,也就是要认识到《条例》是自己言行的根本指南和遵循,《条例》规定能做的就做,不能做的就不能做,始终把《条例》作为行为指南。二是知行之所“向”。所谓“向”就是方向的意思,这里要把《条例》上升到方向性的层面,也就是自己应该朝着什么样的方向前行,特别是对于《条例》规定要做的,那就得朝着这个方向前进,确保不偏航。三是知行之所“畏”。“畏”就是敬畏、畏惧的意思,要在心底里想明白,有些东西是不能碰的,纪律是不能违反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