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附录的要求,开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工作,编写并上报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至少包括如下内容:一、综述(一)生产活动基本情况:包括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基本信息,注册人、备案人名称、住所地址、生产地址、生产许可(备案)证号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号或备案号以及生产情况(包括委托和受托生产);创新产品、优先审批产品及附条件审批产品情况,企业参与或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重大项目和奖励情况。(二)委托与受托生产基本情况:委托生产情况、受托生产情况及对所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管理,包括委托生产产品基本信息、委托与受托生产双方基本信息、委托生产质量协议、对所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管理等。二、年度重要变更情况(一)产品设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