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宣传和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为推动全镇宣传和信息工作深入开展,加强考核,发挥党政信息在反映情况、服务决策、交流经验、促进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办法。一、考核对象(一)镇属各科室(二)各村、社区二、考核刊物(一)市级及以上主流报、刊、台、网;(二)区委办公室主办的《每周要情》、《调研与思考》、《专报信息》;(三)区府办公室主办的《XX政讯》、《XX政讯》、《政务交流》、《信息专报》以及区级机关主办的《Xx报》等宣传和信息刊物;(四)区委宣传部网络宣传平台;(五)区委、区政府紧急约稿。三、信息内容、格式及报送方式(一)质量要求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客观、及时、准确,不得迟报、错报、瞒报、漏报。注重报送的时效性,一般工作信息不超过3日,重要信息不超过2日,手机政讯应突出反映当天的重要事项,超过时限不予补报。内容和时效性达不到要求,不予计算分值。1.综合性信息:主要包括经验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