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对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聘用人员是指公司内部以合同形式临时聘用从事公司后勤服务类岗位工作的人员,包括安保人员、保洁人员、食堂后勤人员等。第三条聘用人员的录用、待遇、考核、合同解除皆按本办法办理第二章聘用程序和录用第四条临聘人员的招录工作由用人部门和公司人事部共同负责。临聘人员原则上在周边及县内户籍居民中招聘。第五条聘用人员应具备条件:(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任务;(三)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四)非特殊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五)从事技术性工种,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书或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六)满足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第六条聘用人员聘用流程(一)公司用人部门事先向公司人资部门提出人员需求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开展招聘工作,用人部门不得擅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