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管理员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网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网格员,是按照“街巷定界、规模适度、无缝覆盖、动态调整”网格划分,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所有专职、兼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人员。第三条【网格员准入制度】专兼职网格员由各县(市、区)、园区党(工)委政法(工)委依照情况,严格按照“一格一员或多员”原则就近择优选配。网格员选任应具备履职身体条件,热爱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专职网格员选聘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相关程序进行;兼职网格员原则上由村组干部兼任。第四条【网格员工作规范】网格员须严格按照职责清单履职尽责,保障网格工作时间,工作期间按要求着装、佩戴工作牌等,工作中应态度热情、语言规范、文明礼貌。第五条【网格员权利】网格员依法履职,享有以下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