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和配套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存储、处理、传输信息的系统或者网络。信息设备是指计算机及存储介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具有信息存储和处理功能的设备。第三条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按照存储、处理的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分为涉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非涉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实行分类管理。集中存储、处理工作秘密的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参照秘密级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管理。第四条各股室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负责本部门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保密管理工作。第二章涉密信息系统和涉密设备保密管理第五条涉密信息系统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2第六条涉密信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