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农村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宪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针对我镇突发事件的特点和种类,制定本预案。1.3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本辖区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林地火灾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