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增强各党(总)支部的生机活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党建活动,是指各党(总)支部在本市范围内开展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第三条各党(总)支部开展党建活动,必须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统筹使用党建活动经费,各党(总)支部按年度编制计划,实行审批备案管理。第二章计划管理第四条各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应当按年度编制党建活动计划(包括活动内容、形式、时间、地点、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报单位党委(党总支)审核。第五条各党支部编制党建活动计划,应当充分听取党员意见,并经党支部会议讨论通过。各单位党委(党总支)集体开展的党建活动须经本单位党委(党...